這一段期間,一直在處理Full Circle纖檸隨手瓶的盜版事宜。拜盜版商所賜,這還是一次踏入法院進入檢察庭。一直想不透的一點是,盜版商腦袋裡到底是裝什麼?是知道這是個熱門商品,所以特地從大陸進口到台灣來賣?還是當初進口根本就不知道這是個有版權的商品?總之在檢察庭裡,每個都是拼命為自己脫罪。每個問答都讓人覺得你是來亂的嗎?
「我查過了,這個東西在台灣沒有專利,所以可以賣。」
這就是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很莫名其妙的地方。最好所有正版進口代理商,一開始就能夠申請專利。而且就算申請了,一年半載也不見得可以申請下來,等到申請下來,商品早就已經過時了,該被盜版摧毀的市場早就摧毀光了。
而且重點是,我告的是違反著作權。是著作權!是著作權!是著作權!你拿專利出來講幹嘛!
「我上阿里XX看到這商品,一開始也沒有任何LOGO啊,這個是大陸工廠做的,哪裡是盜版,我也不知道有原版啊」
盜版就是從大陸過來的啊!你從大陸直接進口,說不知道有原版,一開始還偷生活童話上的產品情境圖。是在睜眼說瞎話!
「之前會計是負責人,現在換另外一個人。我是業務,不是負責人」
「那你是股東嗎?」
「…….是」
其中一家盜版商更是莫名其妙,居然是用會計當人頭充當負責人,等到被告了再換個人當負責人。整場檢察庭都在聽他講公司的來龍去脈。
你公司內部狀況跟這個盜版案件到底有什麼關連啦!!
整場下來,實在是太多點讓人感覺盜版商是來亂的。而且每個盜版商之間還有關連,他先幫他賣,發現好賣後再自己從大陸叫貨過來。一開始一個貨櫃,後來各自叫貨櫃來。第一次進貨還要借用朋友的公司來通關,原因只是因為用自己公司第一次會被擋,第二次之後就不會了。五花八門的說詞內容,讓我深深覺得台灣百行百業都出奇才。用盡任何辦法就是要賺到錢,精彩!精彩!
你覺得正版穩贏了?以台灣法律的進程來說,我一點也不這麼認為…你永遠也不知道檢察跟法官想的是什麼。就算官司贏了,內耗的過程其實是雙方都輸了。
對「盜版你真的是來亂的」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