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教學】台灣最美麗的風景,這樣賣國外仿冒品就不會被抓

知名品牌被仿冒的事件層出不窮,不相干的人看熱鬧,被仿冒的人氣到咬牙切齒。上一篇提到纖檸隨手瓶提告仿冒,被法院判不起訴的故事。發佈當時,我也沒想過這一篇會這麼熱門。許多專業律師還把該篇文章拿來當案例探討。我不懂法律,提告當下也是走一堂課學一堂課。但我能理解一般不懂法律的市井小民想法。因此許多專業的網友寫信來告知、嘲諷、質詢,對我來講就跟高高在上的檢察官在法庭講話一樣。那些法律條文堆疊出來的不親民言詞,身為一個市井小民是完全無法理解的。而且那些法律條文,在整個過程都有律師朋友在旁諮詢。我,只是沒跑過法院,想上法院體驗一次看看而已。沒有想要一直深入研究下去。該篇角度便是以一般民眾角度來撰寫,並不代表我們沒有針對案子去研究過。

 

撇開那些話題,套句另一個專利領域朋友講的「戰爭過的人才有實際經驗」。這次戰爭我學到的不是如何避免人家仿冒,因為實在太多漏洞可以鑽了,也沒那麼多閒錢全部都一一保護好。反倒讓我更確信,在台灣,賣盜版比較好賺,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首先來建立基礎常識,跟上一篇提到一樣。在台灣,工業產品沒有智慧財產權,要用專利來保護。而專利是屬地主義,國外專利在台灣是沒有效的,除非台灣有申請。台灣專利權是先申請原則,也就是先搶先贏,鼓勵發明人儘早提出自己的專利申請。這樣的規則對於保護國內創意發明十分有用,通常發明人會比仿冒者更早提出專利申請來保護。對於國外創意呢?這就是一個超大可以鑽的漏洞了。因為國外原廠不見得在台灣會有代理商,而也不會有一堆閒錢在世界各國去申請專利,特別是在台灣這種小市場上。簡單來說,只要是國外在台灣沒有申請商標和專利的產品,在台灣通通都可以抄襲來做。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隨隨便便都能找到台灣沒申請專利的國外產品。募資平台的商品自然也是屬於樹大招風型,最知名的當然是這羊角杯事件。商品都還沒生產出來,就已經被仿冒申請專利了。你想想,哪一家正牌代理商願意代理一個已經被抄襲到爆炸的商品,盜版價格還硬是便宜一半?如果有,小弟真心佩服代理商的勇氣以及財力。當然台灣盜版商很少有像大陸工廠會直接把外國商品翻模或是自建模具來盜版。會做盜版,就是想賺輕鬆錢的人,花大錢生產不符合他們的經濟原則。這種小家子氣的經營方式當然是淘X、阿X巴巴有什麼貨就批來台灣賣。而且盜版商法律常識都還挺有基礎,有專利的我就不進,有商標沒專利的我就換個商標來賣。沒商標註冊沒專利的?那正版就等死吧…別想進台灣了。

偏偏這樣子的模式在台灣還真是大行其道,頗有市場。網路上找找,什麼創意小物、創意雜貨一堆每件只要50-100元不到的,其實通通都是大陸批來的盜版貨。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很多人不懂。就算懂,在省錢的誘惑下也忘光了,反正用用不會死,誰要買那貴酸酸的正版品。當別人費盡心力帶回國外創新的產品時,盜版商只想著要搭順風車賣仿冒,消費者只想著買更便宜的仿冒品。經濟後退不奇怪,GDP變負的很正常。一個國家裡面大多數人只想賣抄襲的創意、只想買便宜的盜版品。這樣的環境下,還一直想要談著創新、創意、文創?我想那根本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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